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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佚名

  2021年1月27日至2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1条,主要集中在通告内容的表述方式、车载终端联网方式、标准实施时间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通告内容的表述方式的2条建议拟采纳,拟修改征求意见稿中相应内容。

  二、针对车载终端联网方式、产品认证要求、政策解读、加大执法力度等8条建议拟采纳,国四机械标准中已对产品认证要求、车载终端联网方式进行了明确。待本市国四机械标准实施后,将加大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三、针对调整实施时间的1条建议暂未采纳,经与行业协会、机械生产企业沟通,大部分机械生产企业实际在京销售机械较少,且在京销售占比较低,本市提前1年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机械排放标准基本不会对大部分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dcjg/1095353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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