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粤科函区字〔2025〕167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5年11月在深圳举行,规划展览面积40万平方米,拟设置国际科技成果、省市科技成果、国之重器重大科技装备、科技巨头产业链、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算力与数据产业、智慧电力与数字能源等多个专业展区,同期举办高峰论坛、技术会议、成果发布、供需对接、赛事评奖等各类配套活动。为集中展示我省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方面的最新科技产品、科研成果,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我厅将继续组织广东科技展团参加本届展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展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4~16日
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二、项目及活动遴选范围
(一)参展项目征集
围绕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赋能千行百业转型升级,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广东科技展团将聚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算力与数据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机器人和海洋经济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省内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等单位在前沿技术领域、产业发展环节中最新的科研成果、技术产品参展。
(二)同期活动安排
1.充分利用大会平台,鼓励各地市积极开展信息发布、技术对接、路演推介等同期活动,广东科技展团将为此类活动提供协调服务。
2.积极组织参展单位参与大会论坛,全球采购商对接大会,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发布会,以及高交会奖项评选等大会同期活动。
三、组织工作要求
请各地市、各单位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大会聚焦领域,精心组织参展项目,重点展示我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的项目成果。展示项目以展板、实物模型或产品、场景应用、互动演示等作为展示形式为主,注重体现项目的展示性、互动性、趣味性。
四、参展费用
广东科技展团统一组织参展,统一设计布展,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参展单位免收场地费和布展费,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自理。
五、报名事项
(一)参展项目技术或产品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知识产权认证(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或国内外联合研发技术等),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或侵犯知识产权。
(二)有意参展单位请于10月1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1.参展申请表(附件)盖章扫描文件及可编辑版Word文档。
2.单位logo、二维码、项目相关图片3~4张(产品、应用场景、获奖证书等高精度图片,每张图片要求1M以上)。
(三)了解大会详细情况可登录大会网(https://www.chtf.com)进行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
联系人:丘雅,020-83717947、15017577461
傅珍妮,020-83701756、18818398050
邮箱:skjt_caijf@gd.gov.cn
(二)省科技厅成果与区域处
联系人:郭昳琦,020-83163891
杨保志,020-83163862
省科技厅
2025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8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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