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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不妨“先用后转”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佚名

  科技成果转化难,怎么破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曾经,一些中小微企业因为暂时还未看清应用场景,碰到心仪的科技成果,也不敢贸然出手。浙江实行“先用后转”机制,使中小微企业不用花钱,就能试用估值不菲的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给出了好思路。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浙江陆续出台一系列文件,把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广开来,形成了“先用后转”的体制机制。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做到改革引领、市场驱动、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形成原创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创新生态。

  (转自《人民日报》)


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kjzx_n/gdkj_n/content/post_4481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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