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佚名
关于拟推荐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荐评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环发〔2019〕18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层层审核把关,征求组织、纪检和公安部门意见,经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杭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等20个单位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陈竹等40名个人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4月8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或驻厅纪检组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1-28869103,0571-28869110。
附件:拟推荐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生态环境系统评选表彰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thjt.zj.gov.cn/art/2020/3/31/art_1201345_42448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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