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省级安全文化 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
晋安办发〔2021〕74号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有关驻晋中央和省属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1〕1号)精神,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继续组织开展全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2021年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各推荐单位要根据《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修订版)》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企业。企业自评分不得低于240分。
二、推荐材料
(一)《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二)《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修订版)》。
(三)推荐单位审核意见。
(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资料。包括: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总结,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工作记录、证明文件、图影资料、经验成果等。
(五)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需要反映或说明的材料。
三、组织审核
省政府安委办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对推荐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企业资料审核评分,择优进行现场评审,经综合评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布命名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顶层设计,着重从理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等方面加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要归纳总结好本单位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经验,大力传播安全文化理念,提升员工安全素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二)审核推荐单位要对照评价标准指标,对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要侧重基层一线生产经营单位,真正将在安全文化建设上取得经验和成绩,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基层企业推荐出来。
(三)请各审核推荐单位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申报资料报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申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
联 系 人:沈方剑
联系电话:0351-6819745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行政办公区2号楼
邮 编:030001
附件:1.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2.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修订版)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yjt.shanxi.gov.cn/web/aqwh/content/b871ba42-0998-4f24-a219-e267a564502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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